来源:总部 作者:王明胤 发布时间:2010-1-13 点击数:657
日前,经深圳市、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构的推荐、评审委员会评审、社会公示,以及评审表彰活动组委会的审定,深圳能源集团被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、深圳市总工会、深圳市企业联合会/企业家协会联合授予“2008年度深圳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”,肯定了公司在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、热心关爱员工、创新企业文化、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做出的突出成绩。
长期以来,深圳能源集团严格遵守《劳动法》、《劳动合同法》及相关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,以维护企业与员工双方权利与义务平衡对等为原则,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,促进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发展。
获得荣誉的同时,深圳能源集团在2009年度将享受市、区劳动保障部门的三项优惠政策,包括:优先取得“职业资格补贴”;在技能人才引进时可享受政策优惠;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时可享受企业直通车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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